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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文艺评论的跨性品格

来源:文艺理论与批评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艺评论,在当代中国究竟是一个行业还是一个学科,或是其他不确定状态?如果它是一个行业,为什么总有人把它当成一门学科去看待?而如果它是一门学科,为什么又处处呈现出跨

文艺评论,在当代中国究竟是一个行业还是一个学科,或是其他不确定状态?如果它是一个行业,为什么总有人把它当成一门学科去看待?而如果它是一门学科,为什么又处处呈现出跨越单纯学科的行业特征?这无疑是近年来困扰人们、包括一些已多年从事文艺评论的人士的疑难之一。这个疑难集中到一点就是,当代中国文艺评论到底是做什么的,人们应当如何看待它?也即被称为文艺评论者究竟有着怎样的制度规范性。探讨这个问题,相信会有助于理解当代中国文艺评论的现状和面向其未来。这里打算就当代中国文艺评论的传统缘由、属性、对象、职责和意义等作初步分析,就教于方家。

一、文艺评论的行业地位及其与文艺美分科话语圈的制度性悖逆

对文艺评论的质疑,首先聚焦到它的制度归属的不确定或悖逆上。要说文艺评论已经是一个规范性行业,并非没有道理,而且有着现实的制度依据在。根据国家现行文化艺术制度安排,文艺评论无疑早已是一种成熟运行的文化艺术行业了,至少已经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七十余年历程。就当前情形看,其行业组织就是隶属于全国文联(即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系统、多层级构成的“文艺评论家协会”,该协会的主要职责被规定为评说当代文艺状况,促进文艺事业发展。在2016年,文艺评论家协会已经前所未有地获得了与各个艺术门类相并列的独立行业地位了:“在广大文艺工作者辛勤努力下,我国文艺界出现新气象新面貌,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群众文艺、艺术教育等都取得丰硕成果。”[1]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2016年11月30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页。到2019年,文艺评论行业取得的成绩同样得到肯定:“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弘扬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实现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2]习近平:《致中国文联中国作协成立70周年的贺信》,《人民日报》2019年7月17日,第2版。在这个专门的行业组织之外,还有数量众多的来自各行各业的评论者在多种艺术媒体上发布自己的文艺评论意见,包括一些网络论坛上众多网民的及时而专业的文艺评论帖子。

不过,真要说到文艺评论行业的制度规范性,就难免产生疑惑:参与这个行业的文艺评论者(家),却大多并非来自这个行业组织内部的专家系统,而主要是外来的。可谓来路驳杂或“不专业”,就说是来自四面八方也并不过分:既有来自文学界和艺术界的艺术家,也有来自文化艺术产业、艺术媒体、工商金融业等的专家,还有来自文学学科、艺术学学科、美学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如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新闻传播学等)的专家,当然还有普通文艺爱好者或网民等,他们在其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更何况,在中国现行学科制度中,特别是在以上所列有着众多成员参与文艺评论的相关学科机构中,文艺评论至今找不到规范性学科位置,也就是没有相应的学科制度设置。取而代之,这些学科中却设置有与“批评”而非“评论”相关的规范化领域,如文学学科中的“文学批评”、艺术学学科中的“艺术批评”和哲学学科中的“美学批评”等。

这样,就出现了“评论”型行业系统与“批评”型学科系统之间的悖逆,这属于当代文化艺术制度设置与学科制度设置之间的制度性悖逆。假如文艺评论行业的这种制度性悖逆是确实的,那么,如何理解这种制度性悖逆并从中找到破解悖逆而实现平稳发展的合理路径?问题就提出来了。作为文化艺术行业之一的文艺评论,其历史其实可以上溯到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七十余年的历史更加久远的年代(如“五四”新文化运动),鉴于这种历史回溯有其复杂性、需另行研究,这里只能作简要归纳:如今的文艺评论行业,在中国现行文化艺术行业和公共政治话语圈中的名称,最初是“文艺批评”,后来才逐渐调适为现名的。其原因较为复杂,最主要的在于,在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1957年“反右”运动中,当“批评”一词本身内含的对于错误言行加以指责的否定性语义,在其时特定社会政治语境的特殊力量作用下,逐渐过度膨胀为政治“斗争”意义上的行政处分语义时,为了重新保护和调动文艺评论者参与文艺事业的积极性,以改革开放时代初期为根本性转折点,“文艺批评”这一使用多年的规范性行业名称就被“文艺评论”所替换(尽管它后来仍在一般意义上沿用至今)。正是通过这种修辞调适作用,已经被社会政治语境赋予政治处分语义的“文艺批评”一词,得以被更加中性而温和的“文艺评论”取代,集中体现了对文艺评论者的精神劳动的尊重和保护,这无疑代表中国文化艺术行业的一种进步,应当属于改革开放时代在文化艺术行业取得的值得纪念的标志性成果之一。[1]详见王一川:《“批评”与“评论”间的修辞调适——当代中国文艺评论的由来》,《艺术百家》2020年第2期。

文章来源:《文艺理论与批评》 网址: http://www.wyllyppzz.cn/qikandaodu/2021/0128/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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